申请学位细则
返回申请学位细则延边大学成人本科学位申请条件更新
发布时间:2026-09-18 13:56:55
各校外教学点、成人教育本科生: 结合上级教育部门对学位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现状,将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条件作更新。更新后如下: 一、延边大学学位授予的基本原则 (一)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工作的初步能力。 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一)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学习,课程成绩平均分 达到75分及以上,并通过学位申请阶段的学位论文审核、答辩等; (二)外语水平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吉林省高校联合组织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2.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举办的全国统考专升本(英语)(课程代码13000)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 3.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简称CET4)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简称CET6)笔试成绩400分以上(含400分);上述各类考试,除成绩单上有明确标注的成绩有效期外,无明确标注有效期的,以上各类考试成绩有效时间均为四年,自通过考试之日起计算。 三、学位申请相关规定 (一)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须在正常毕业1年内(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提出学位申请。学位申请原则上仅面向已完成全部培养计划并按期毕业的学生。 (二)学位申请实行年度集中受理制,每年仅受理1次,具体时间以当年发布的通知为准。 (三)2025年之前入学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时间规定仍按照2024年5月7日发布的《关于延边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学生申请学士学位的通知》执行。